傳染性非典型肺炎
時間:2018-01-30 來源:黑龍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簡稱 |
非典 |
法定傳染病類型 |
乙類 |
感染類型 |
病毒感染 |
概述 |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是一種急性的呼吸系統感染,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其名稱公布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癥候群(SARS)。SARS是由一種新病原引起的,臨床主要表現為肺炎,在家庭和醫院有顯著的聚集現象。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是由一種新的冠狀病毒(SARS相關冠狀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系統疾病,又稱為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主要通過短距離飛沫、接觸患者呼吸道分泌物及密切接觸傳播。臨床上以發熱、頭痛、肌肉酸痛、乏力、干咳少痰為特征,嚴重者出現氣促或呼吸窘迫。本病是一種新的呼吸道疾病,其臨床表現與其他非典型肺炎相類似,但具有傳染性強的特點,故我國將其命名為傳染性非典型肺炎。 |
分期或分型 |
1.初期 常以發熱為首發癥狀(偶有不發熱者),體溫高于
2.進展期 在病程的4~9日病情迅速加重,咳嗽,偶見痰中帶血,胸悶,呼吸困難,嚴重者出現呼吸窘迫。胸部X線檢查可見肺部單側或雙側炎性病變。此期常有肝功能異常和心率失常。
3. 極期 病程10~14日,發熱、乏力等中毒癥狀加重,明顯呼吸困難,稍有活動則氣喘、心悸,需臥床休息。干咳,咳嗽可加重呼吸困難,聽診肺部可聞細濕啰音,此期易發生呼吸道繼發感染。
4.恢復期 本病康復較慢,康復時間因人而異,常與年齡、病情、治療及有無并發癥等諸多因素有關。 |
傳染源 |
主要是SARS病人。 |
傳播途徑 |
(1)飛沫傳播:短距離的飛沫傳播,是本病的主要傳播途徑。SARS病毒存在于呼吸道粘液或纖毛上皮脫離細胞里,當患者咳嗽、打噴嚏或大聲講話時,形成氣溶膠顆粒,噴出后被易感者吸入而感染。飛沫在空氣追停留的時間短,移動的距離約1米,固僅造成近距離傳播。 (2)接觸傳播:通過密切接觸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消化道排泄物和其他體液,或者接觸被患者污染的物品,亦可導致感染。 患者腹瀉物中的病毒經建筑物的污水排放系統造成環境污染,可能造成局部流行。實驗室檢驗技術人員或研究人員,在缺乏生物安全保護措施情況下,處理貨接觸人體標本或病毒株時,可造成感染。應引起重視。 |
潛伏期和傳染期 |
潛伏期1~16天,常見為3~5天。典型患者起病急,以發熱為首發癥狀,可有畏寒,體溫常超過38℃,呈不規則熱或弛張熱,稽留熱等,熱程為1~2周;伴有頭痛、肌肉酸痛、全身乏力,部分患者有腹瀉。常無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卡他癥狀。起病3~7天后出現干咳、少痰,偶有學絲痰,肺部體征不明顯,部分患者可聞少許濕啰音。病情于10~14天達到高峰,發熱、乏力等感染中毒癥狀加重,并出現頻繁咳嗽,氣促和呼吸困難,略微活動則氣喘、心悸,被迫臥床休息。這個時期易發生呼吸道的繼發感染。病程進入2~3周后,發熱漸退,其他癥狀與體征減輕乃至消失。肺部炎癥的吸收和恢復則較為緩慢,體溫正常后仍需2周左右才能完全吸收恢復正常。輕型患者臨床癥狀輕,病程短。重癥患者病情重,進展快,易出現呼吸窘迫綜合征。兒童患者的病情似較成人輕。有少數患者不以發熱為首發癥狀,尤其是有近期手術史或有基礎疾病的患者。 |
人群易感性 |
人群普遍易感。 |
流行特征 |
與發病者有密切接觸史、或屬受傳染的群體發病者之一,或有明確傳染他人的證據;發病前2周內曾到過或居住于報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并出現繼發感染疫情的區域或病前2州內處理過接觸過SARS患者標本或病毒毒株。 |
臨床表現 |
起病急,以發熱為首發癥狀,體溫一般>38℃,偶有畏寒;可伴有頭痛、關節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腹瀉;常無上呼吸道卡他癥狀,可有咳嗽,多為干、少痰、偶有血絲痰;可有胸悶,嚴重者出現呼吸加速,其粗,或明顯呼吸窘迫。肺部體征不明顯,部分患者可聞及少許濕羅音,或有肺實變體征。有少數患者不以發熱為首發癥狀。 |
治療和預后 |
1、隔離和護理 按呼吸道傳染病隔離和護理。疑似病例與臨床診斷病例分開收治。密切觀察病情變化,檢測癥狀、體溫、呼吸頻率、SpO2或動脈血氣分析、血象、胸片(早期復查間隔時間不超過2~3d),以及心、肝、腎功能等。提供足夠的維生素和熱量,保持水、電解質平衡。病人在隔離初級,往往有沮喪、絕望或孤立的感覺,影響病情的恢復,故關心安慰病人,給予心理輔導尤為重要。 2、一般治療 (1)臥床休息; (2)避免劇烈咳嗽,咳嗽劇烈者給予鎮咳,咳痰者給予祛痰藥; (3)發熱超過38.5℃者,可使用解熱鎮痛藥,兒童忌用阿司匹林,因可能引起Reye綜合征;或給予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溫; (4)有心、肝、腎等器官功能損害,因此作相應的處理。 3、氧療 出現氣促或PaO2<70mmHg或SpO2<93%者,應給予持續鼻導管或面罩吸氧。 (1)鼻導管或鼻塞給氧,常用而簡單的方法,適用于低濃度給氧,患者易于接受,缺點是吸入氧濃度不穩定,當吸氧濃度>5L/min時,患者常不能耐受。 (2)面罩給氧 面罩上有調節裝置,可調節罩內氧濃度,它能產生24%~50%的系如氧濃度,且不受通氣比率、呼吸類型和通氣量的影響,不需濕化,耗氧量較少。 (3)氣管插管或切開 經插管或切開處射流給氧,效果好,且有利于呼吸道分泌物的排除和保持氣道通暢。 (4)呼吸機給氧 最佳的氧療途徑和方法,但技術要求高,且易產生并發癥。常用于重癥患者的搶救。 4、糖皮質激素 應用糖皮質激素的治療應有以下指標之一: ①有嚴重中毒癥狀,高熱持續3d不退; ②48h類肺部陰影面積擴大超過50%; ③有急性肺損傷(ALI)或出現ARDS。 一般成人劑量相當于甲潑尼龍80~320mg/d,必要時可適當增加劑量,大劑量應用時間不宜過長。具體劑量及療程應根據病情調整,待病情緩解或胸片陰影有所吸收后逐漸減量停用。建議采用半衰期短的糖皮質激素。注意糖皮質激素的不良反應,尤其是大劑量應用時警惕血糖升高和真菌感染等。兒童慎用。 5、并發和(或)繼發細菌感染 根據臨床情況,選用適當的抗感染藥物,如大環酯類,氟喹諾酮類,去甲萬古霉素等。 6、抗病毒藥物 早期可試用。目前推薦使用利巴韋林,其療效仍有爭議。有研究顯示苷甘草在體外有抗SARS病毒作用。 7、增強免疫力 重癥患者可試用增強免疫功能的藥物。恢復期患者血清療法只在個別患者使用者,其療效和風險尚無文獻評估。丙種球蛋白對繼發感染者有一定功效。胸腺素和干擾素等藥,其療效與風險需進一步評估。 8、可選用中藥輔助治療 9、重癥病例的處理 (1)加強對患者的動態監護,有條件的醫院,盡可能收入重癥監護病房。 (2)使用無創傷正壓機械通氣(NPPV),模式通常使用持續氣道正壓通氣(CPAP),壓力水平一般為4~10cm H2O,或壓力支持通氣+呼氣末正壓(PSV+PEEP),PEEP水平一般4~10cm H2O,吸氣氣壓水平一般10~20cm H2O,調節吸氧流量和氧濃度,維持血氧飽和度>93%。NPPV應持續應用(包括睡眠時間),減少暫停時間,直到病情緩解。 (3)NPPV治療后,若氧飽和度改善不滿意,PaO2<60mmHg,或對NPV不能耐受者,應及時進行有創正壓機械通氣治療。 (4)對出現ARDS病例,宜直接應用有創正壓機械通氣治療;出現休克或MODS,應予相應支持治療。 使用呼吸機同期,極易陰極醫務人員被SARS病毒感染,故務必注意醫護人員的防護,氣管插管宜采用快速誘導(咪達唑侖等),謹慎處理呼吸機廢氣器官護理過程中吸痰、沖洗導管等均應小心對待。 |
預防 |
(一)控制傳染源 1、疫情報告 我國已將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列入《追華傳染病防治法》法定傳染病范疇,按甲類傳染病進行隔離治療和護理。發現或懷疑本病時,應盡快向衛生防疫機構報告。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 2、隔離治療患者 對臨床診斷病例和疑似診斷病例應在制定的醫院按到傳染病分別進行隔離觀察和治療。 符合下列條件時可考慮出院: (1)體溫正常7天以上。 (2)呼吸系統癥狀明顯改善。 (3)X線胸片顯示有明顯吸收。 3、觀察密切接觸者 對醫學觀察病例和密切接觸者,如討論許可應在制定地點接受隔離觀察,為期14d。在家中接受隔離觀察時應注意通風,避免與家人密切接觸,并由衛生防疫部門進行醫學觀察,每天測量體溫。如發現符合疑似或臨床診斷標準時,立即以專門的交通工具轉往制定醫院。 (二)切斷傳播途徑 (三)保護易感人群 尚無效果肯定的預防藥物可供選擇。恢復期患者的血清對本病的被動預防作為未見有報道。正在研制對SARS冠狀病毒的馬抗血清和滅活疫苗,已進入臨床驗證階段,其預防效果有考核待驗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