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時間:2018-01-30 來源:黑龍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
概念 |
放射性疾病(radiation-induced diseases)是由電離輻射照射機體引起的一系列疾病。 |
病因 |
接觸X射線、γ射線或中子源過程中,由于長期受到超劑量當量限值的照射,累積劑量達到一定程度后可引起慢性外照射放射病。 可能發生慢性外照射放射病的工種有:從事射線診斷、治療的醫務人員,使用放射性核素或X線機探傷的工人,核反應堆、加速器的工作人員及使用中子或γ源的地質勘探人員等。 |
常見分類 |
職業性放射性疾病包括的種類有:(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內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膚疾病;(6)放射性腫瘤;(7)放射性骨損傷;(8)放射性甲狀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復合傷;(11)根據《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標準(總則)》可以診斷的其他放射性損傷。 |
臨床表現 |
1.多數患者有乏力、頭昏、頭痛、睡眠障礙、記憶力減退與心悸等植物神經系統功能紊亂的表現。有的出現牙齦滲血、鼻衄、皮下瘀點、瘀斑等出血傾向。部份男性患者有性欲減退、陽痿,女性患者出現月經失調、痛經、閉經等。 |
治療 |
根據病情,暫時脫離射線或調離放射工作。各種血細胞減少和出凝血障礙,按血液病相應原則處理,出現的癥狀可按內科一般處理。 |
預防 |
放射性工作者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防護規定,以減少不必要的照射。輻射源與工作人員之間應按射線性質安置屏蔽物;操作要熟練,縮短接觸放射源的時間;設法增加與放射源之間的距離,以減少照射劑量。應進行嚴格的就業前體檢。活動性肺結核、糖尿病、腎小球腎炎、內分泌及血液系統疾病,均屬接觸射線的禁忌證。定期體格檢查,建立個人健康和劑量檔案資料。使用放射源時應設置醒目標志,以防意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