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皮膚病
時間:2018-01-30 來源:黑龍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職業性皮膚病 |
概念 |
由于職業性因素(化學、物理、生物的)引起的皮膚及其附屬器的疾病。主要表現為皮炎(變應性)、痤瘡、燒傷、黑變病等。 |
病因 |
分直接原因與誘因。直接原因以化學性為主,引起原發性刺激和變態反應。原發性刺激物有硫酸、鹽酸、氫氟酸等無機酸,氫氧化鈉、氧化鈣等無機堿,銻、砷及其鹽類,重鉻酸鹽、鎳鹽等無機化合物以及乙酸、甲酸、乙醇胺、松節油等有機化合物。這類原發性刺激物,只要有足夠的濃度,接觸任何人的皮膚均可致病。引起變態反應的致敏物,常見的有染料及其中間體,照相顯影劑,橡膠防老劑及促進劑,天然及合成樹脂,藥物,鉻、鎳等金屬及其化合物,焦油及其衍生物及某些植物。物理因素如工作中的不斷摩擦可引起皮膚粗糙、增厚,指甲磨平,高溫引起火激紅斑, X射線引起放射性皮炎等。生物因素如血吸蟲的尾蚴引起的血吸蟲尾蚴皮炎、毛皮加工工人發生的炭疽等。誘因指非決定性的但對發病起一定作用的其他因素,如皮膚類型,油膩皮膚者易患油性痤瘡,但抵抗汽油等有機溶媒較干性皮膚者為佳。夏天由于衣著少,暴露部位多,接觸機會多,易發皮炎。另外與勞動生產條件、防護措施、年齡、性別、個人衛生狀況、遺傳因素等都有關。 |
常見分類 |
1.職業性皮炎。包括接觸性皮炎、光敏性皮炎、電光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等類型。主要是因接觸化學物質、紫外線、放射線等有毒有害物所致。 |
臨床表現 |
依各種不同類型的皮膚疾病而有不同的臨床表現,大致說來會有皮膚發癢,疼痛,發紅,有灼熱感或色素病變,有些較長期慢性病變的病人可能無明顯自覺癥狀;而發生部位則以暴露部位為主,但其它部位也可能發生,甚至會造成對內臟器官的影響。 |
治療 |
治療同一般皮膚病。 |
預防 |
應通過調查搞清職業性有害因素,改革生產設備,實現機械化 、密閉化 ,避免接觸有害因素 ; 配備防護用具,加強個人衛生。職業性皮膚病應由專業醫師確診。 |